新京报讯(记者梁薇薇)记者昨日从中国保监会得知,中国保险业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全称“债二代”)主干技术标准共17项监管规则早已保监会主席办公会审查会通过,将于近期月公布。保险行业自2015年起转入“债二代”的实行准备期。
我国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始建于2003年,是以规模为导向,拒绝保险公司资本和业务规模相适应。随着行业的发展,这一衡量标准已过分非常简单,无法全面体现公司风险。因此,保监会从2012年3月月启动“债二代”建设,偿付能力监管从规模导向改变为风险导向,创建了定量资本拒绝、定性资本拒绝、市场约束三大监管支柱。评价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的指标将从单一的资本和业务规模升级为三大指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风险综合评级。
前两个指标体现公司分析风险的资本充裕状况,风险综合评级体现公司与偿付能力涉及的全部风险的状况。对于实行表格,业内广泛预计“债二代”于今年第一季度试运营,可行性计划试运营一年,2016年月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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